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鲜明主线。城市民族工作既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做深做实做细各项工作,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共建美好家园。笔者认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党的领导。一是高位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各级党委要定期研究民族工作,将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巡视巡察重点事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二是强化理论武装。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和各部门班次。定期举办民族理论政策学习班、民族工作能力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将深入把握学习内容和切实提升学习能力有机结合。强化理论学习对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战系统、驻地单位、社区的全面有效覆盖。三是深化思想引领。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法律法规培训班、职业技能培训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班相结合,定期开展主题宣讲。将“党建+服务+管理”与思想引领工作相结合,拓展各族干部群众对民族工作认识的深度和广度,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一是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体系。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探索分众化宣传教育模式,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党员教育、社区教育和群众教育体系,将爱国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民族史教育贯穿其中,分类施教。以各类媒体平台为阵地,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手段,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激发共鸣、深化共识。二是丰富群众性教育实践平台。利用城市文化广场、商圈、主干道等不同载体,将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融入公共文化设施中,提高影响力。针对各类学校、社区、商家,结合公共服务、政策法规宣传、业务能力提升等,做好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三是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创新载体和形式,加大对民族团结模范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
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一是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制。进一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各族群众平等进入市场、融入城市的政策导向和制度保障。要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综合管理体系,积极帮助解决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租房租赁等问题,为各族群众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努力让外来各族群众留得住、过得好、能融入。二是加强跨区域协作。加强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协调沟通,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调合作机制,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培训服务工作。三是加强城乡协作。以城市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以乡村振兴盘活城市资源,拓展城乡人力资源流通渠道,充分发挥生活在城市的少数民族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一是将城市民族工作纳入城市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分级分类放宽城市落户条件。鼓励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二是探索工作前置机制。与少数民族人口流出地政府对接,为有意愿进入城市务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制定发展规划,帮助其尽快适应城市生活。同时,引导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地相关企业做好承接民族地区劳动力转移工作,引导社区街道营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三是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团结各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利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案事件,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提升专业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定期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调查研究,做好分析和总结。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理论素养和实务能力。建立联点对接制度,为各族群众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三是提升各族群众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提高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四是创新治理方式,提升城市民族工作信息化水平。
(作者系中共长沙市委党校副教授)
作者:李扬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