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县试点打造基层民族事务工作站,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目前,全县8个乡(镇)、88个行政村(社区)民族事务工作站全部投入使用。
据了解,这些基层民族事务工作站由乐业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负责协调推进。其中,乡(镇)民族事务工作站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担任站长,统战委员担任副站长,司法所、派出所、党政办、综治办等10个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村级民族事务工作站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站长,村党支部副书记担任副站长,村“两委”班子其他人员担任成员,实行村干部包片、村民小组长包屯责任制,确保各领域有专人负责涉及民族事务的工作。此外,这些基层民族事务工作站还建立完善了工作会议制度、联谊走访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12项工作制度。
乐业县通过这些基层民族事务工作站的统筹协调,重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各村各族群众的基本情况,关心各族群众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各族群众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增进各族群众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工作站还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和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大力开展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综合运用调解、协商、教育等方式迅速化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