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融水苗族举行婚礼(苗语称“对在”)后,新娘不在郎家过夜,不与新郎同居,而当天要返回娘家。
“对在”结束,吃过酒宴,新娘就要返回。男方要挑选寨上男女青年十一至十五人不等的单数伴送新娘返程,并给新娘家送去一定数量的彩礼。一般为糯米饭五至七担(每担五十余斤),杀好弄净的大猪半边(约七八十斤),酸鸭十多只、白煮鸡七八只、酸鱼二三十尾、五色蛋两百多枚、香烟十余条、糖果四五十斤,全部用竹筐装好,并在竹筐对边贴上红底双喜字,筐面插满各色花枝。
送新娘队伍到达娘家寨时,全寨男女老少和附近村寨亲朋好友纷纷到寨头迎接。平整的寨边芦笙坪上,人们密密麻麻,欢声笑语。这时撒糖抢糖仪式开始了,只见送亲队伍中主司糖果的后生双手不停地掏包取糖果,大把大把地向空中抛撒;抢糖的男女老少趋之若鹜,蜂拥抢拾,婚礼热闹场面达到了高潮。
尔后娘家备办小宴席,招待送亲的男方人员,并请寨上亲朋好友、父老乡亲和成群姑娘一同陪客,把送亲的后生们一个个灌得醉醺醺的。此时还要举行“假K”(苗语,即讲婚)仪式:由女方招集父辈们围坐一桌,先由送亲师傅介绍男方家境,唱婚事古歌,赞扬婚事美满,宣布婚礼结束;然后给新娘的亲人亲戚分发封包,表示对亲友的尊重。先给娘家老舅爷和爷爷奶奶发,接着给新娘父母和族上同辈叔伯发,最后给新娘兄弟和族上兄弟发。一般封包为一元一角,两元两角、三元六角不等;富有者多为五元五角、十元一角、二十元二角不等。
资料来源: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