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中央决定在新疆率先实行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有关专家认为,在实施25年后,现行资源税“从量”的计税方式已经不能体现资源的价值,与其应该具有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功能相差甚远。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资源税征收由“从量”到“从价”的转变,显得越来越必要和紧迫。
业内人士称,近年来,尽管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多次提高了煤炭、石油天然气和钼矿石、锰矿石、岩金矿、焦煤等产品的资源税,但是现在中国的资源税税费仍然处于较低水平。新疆的矿产资源储量丰富,但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率低,牵涉到的利益也相对较少,是最适合推行资源税改革试点的省份。
资源税费改革,短期来看一方面提高了当地中小企业进入资源行业的成本和门槛,另一方面增加了行业内存量公司的环保成本。但提高中小企业的进入门槛,能避免行业的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有利于行业内龙头企业的市场份额增加,此外,长期来看,资源税改革符合国家整体调控方向,此举也有利于让当地企业自觉推动技术创新、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中国人民大学财经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认为,税收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新疆是油气资源富集的地方,但毕竟处于中西部,近年来的经济发展还是比较慢。而资源税又是地方税种,以前的资源税征收采取从量计征,总量很少,改为从价计征后,通过资源税改革可以提高当地财政收入,支持公共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民族团结。此外,由于资源消费的区域主要在东部沿海区域,通过资源税首先在新疆试点,也有利于平衡东西部的收入差距。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资源税改革选在新疆试点是件好事。一方面,因为新疆的矿产资源相对比较丰富,且资源还未完全发掘;另一方面,这也是国家相关部门的平衡艺术,因为资源税过低可能会起不到应有的效果,资源税过高又可能会让整个社会承担不起,但相较而言,选择新疆的好处是,资源税试点改革所造成的影响相对比较小,当然,如果试点取得成功,也可能成为全国资源税改革的一个模板。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