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事(资料图片)
广西荔浦瑶民的丧事,视其死者年龄大小和死因有所不同。
青壮年死亡一般不做斋,但要请师公到其家为他开路,否则即认为死者到九泉寻不见路,找不到吃。
老人死后,都要请道师到家做斋。若老人生前度了戒的(做超度法事),则要开三清大道等全堂神象三天两晚大做特做其斋;生前未度过戒的,只要开元始、道德、灵宝三尊神象略做一天一晚即可。若老人因跌打、刀枪伤、生无名肿毒以及妇女难产而死,做斋时还要“过火炼”、“油锅”,说是为死者除去邪神、污秽。老人死后,子孙早晚要供酒饭,要做“七七”超度,每过七天为一七,七天做头七,十四天做二七,计至七七四十九天,烧毁灵牌或灵屋,停止供饭。死者埋葬后,不大迁葬或立碑,旧时由于搬迁频繁,所葬之坟更无人理会,故有“瑶人葬祖”之说。
出处:瑶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