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概况
“塔塔尔”,是塔塔尔族的自称。最早见于732年所立古代突厥-卢尼文“阙特勤碑”和735年所立“毗伽可汗碑”。在1934年召开的新疆民众代表大会上,以往的“鞑靼”“诺盖”等称谓被重新确定为“塔塔尔”。新中国成立后,依照本民族广大群众的意愿,确定为塔塔尔族。根据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塔塔尔族人口数为3356人。塔塔尔族是突厥语族的民族之一,塔塔尔语属于阿勒泰语系突厥语族西匈语支克普恰克语组。
二、族源
塔塔尔族的祖先是活动在中国北方草原的游牧民族,虽然最早的“塔塔尔”一词出现在我国东北地区,其实“塔塔尔”当时是一个部落联盟,还未形成塔塔尔族。生活在我国东北地区的塔塔尔部落随术赤与他次子拔都西征的大部队,来到了伏尔加河一带,与伏尔加河、卡玛河、克里米亚半岛、钦察草原等地的钦察人、保加尔人和其他突厥部以及跟随术赤、拔都大军来到伏加河流域的鞑靼人、一部分突厥化了的蒙古人等民族相交融,由此开始在伏尔加河流域逐渐形成了塔塔尔族。
三、社会经济生活
19世纪二三十年代,迁居新疆地区的塔塔尔人,多以经商为主,可以分为大户商人和中小户商人两种类型。塔塔尔商人从城市里把一些日常用品如茶叶、盐、布匹等运到牧区去贩卖,并从牧民那里收购一些畜产品带到城里来销售,还有一些人在城镇开商铺。塔塔尔族中有些人从事木工、金属加工、皮革加工、刺绣、缝纫等工作,也有不少人从事种植业。塔塔尔族农民运用较先进的方式来经营农业,在用具上使用新式的马拉农具,建有小型灌溉设施,对农作物的病虫害采取了一些比较先进的防治措施。塔塔尔族从事养殖业的人数仅次于从事商业的人数,在各地有为数不少的养殖户。19世纪二三十年代,迁居新疆地区的塔尔人有一些在牧区长期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此后又有一些塔尔人的迁人,加大了牧工队伍。
四、宗教信仰
塔塔尔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曾信仰过萨满教、景教,在信仰伊斯兰教之前,塔塔尔人中曾存在着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的社会现象。
塔塔尔族崇拜太阳和月亮。太阳给人以光明和温暖而被加以神化。同时在草原牧区,人们便面向月亮肃立,凝神、静心祷告,为自己、孩子及亲属祈福。火、光明的崇拜在自然崇拜中占据重要地位。在人类的原始生活中,火作为不可缺少、不可战胜的自然力,故被先民们崇为具有特殊力量的自然神灵。
古代塔塔尔人除了对自然界的崇拜,还对野生动物加以神化,并奉为图腾。塔塔尔族关于狼图腾信仰在传说故事中得到体现:过去,有3位兄弟,老大与老二因亵渎山之神白狼而被罚变为石头,老三因为尊敬崇拜白狼而获得幸福。
塔塔尔族在历史上也信奉萨满教,认为只有巫师通过原始巫术才能架设天与地、神与人之间的桥梁。塔塔尔族先民对萨满、巫师十分敬仰与信赖,他们在牲畜遭灾或生病时总要请巫师来驱邪祛病。
我国塔塔尔族信仰伊斯兰教,不崇拜任何偶像,故在清真寺做礼拜的方向不挂、不竖任何人或神的画像。每逢星期五在真寺进行“主麻”礼拜时,塔塔尔族成年男子多参加礼拜活动。塔塔尔族不仅在念、礼、斋、课、朝五项功课中恪守伊斯兰教教规,在日常生活中的婚礼、割礼、丧葬等一系列活动中同样遵守伊斯兰教教规。
五、民俗文化
塔塔尔族女子怀孕期间忌食兔肉,忌看兔子,忌食骆驼肉,忌重体力劳动,忌打听孕妇的预产期等。婴儿出生后的7天内由其祖父或阿訇、毛挝依照伊斯兰教教规念经给其取名。塔塔尔族的姓名由3个部分组成,即本人名、父名、家族的姓。婴儿出生后的第7天,亲朋好友前来祝贺,举行“摇篮礼”。婴儿出生后的第40天,还要举行“洗浴礼”。
过去,塔塔尔族男女一般在20岁以后才结婚,并按伊斯兰教教规实行过一夫多妻制。现在,塔塔尔族实行一夫一妻制,不提倡子女早婚。塔塔尔族婚礼仪式从开始到把新娘接到新郎家最少需要3个月,多则一年的时间。一般会先把新郎“嫁”到新娘家,然后再把新娘“娶”回来。整个婚礼仪式按顺序划分,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相识、恋爱和订婚仪式;第二阶段为按照伊斯兰教教规举办“尼卡仪式”(证婚仪式);第三阶段为婚礼仪式,即新郎在新娘家定居,这个阶段少则3个月,多则持续一年时间;第四阶段为婚礼结束仪式,即新娘接到新郎家。
塔塔尔族实行土葬,葬礼都按宗教习俗进行。塔塔尔族的葬礼在民间有报丧、守灵、吊唁、洗身、送葬、下葬以及“乃孜尔”(祭奠仪式)等程序。
按穆斯林教规,主要饮食禁忌有:禁食猪、马、骡、驴、狗、蛇、火鸡、自死物以及一切动物的血。禁食禽鸟、猛兽。塔塔尔族的日常生活也有很多禁忌同信仰伊斯兰教的其他民族一样,忌在水渠、水池、泉等水源附近洗衣服,与人交谈和吃饭时,忌讳擤鼻涕、吐痰、打哈欠和放屁,忌与女性开玩笑和动手动脚,在众人面前忌光着上身,更忌穿背心、短裤到别人家里,不准在住房附近、水源旁边、清真寺、墓地周围大小便、吐痰和倒脏水,不能随手攀折植物和爬树及毁坏鸟蛋或鸟窝。塔塔尔族禁忌中还有一些生活警言:“脚不跷太高”“不玩火”“不搬弄是非”“夜里不剪指甲”“不要把手背在后面走路”“不用绳绑手脚玩”“不把衣服披在身上”“不能糟蹋食物和食盐”等。
塔塔尔族的传统服饰因居住地不同而有所差异。男性服饰上衣为宽袖直领、对襟开胸、领边和袖口上绣有花边的翻领白衬衫,外加黑色齐腰的短背心,或者是黑长衫,腰扎皮带。裤子一般也是黑色,宽裆紧腿。冬秋两季,身穿各式长短大衣、短袄和用动物的皮毛制作的皮大衣。脚上穿的是皮鞋或者是长筒皮靴,年长者在皮鞋或皮靴上加套鞋。女性喜欢穿紧腿裤和宽大的下边带皱边的连衫长裙子,颜色多为白、黄、酱色。脚上多穿皮鞋。喜欢戴镶有珍珠的丝绒小花帽,少妇和年长的妇女还要在小帽上披丝头巾,以耳环、手镯、戒指、项链、胸针等为装饰。
塔塔尔族的饮食文化严格遵守伊斯兰教教规,其饮食习俗基本上保持了传统习俗。主要以面食为基本生活饮食,以肉及肉制品、奶及奶制品为主要副食品和辅之以大米、蔬菜、水果等的独特饮食结构,日常食物主要有伊克麦克、卡拉奇·托卡什、巴哈里、蛋糕、层层蛋糕、蜜糖饼干、古拜迪亚、白里西、皮罗克、派热麦什、凯西米尔、卡孜布特卡、吐特尔干套吾克、苏古姆等。塔塔尔族除了爱饮用牛奶、羊奶之外,还以奶为原料加工成各种各样的奶制品,如奶油、奶酪、酸奶子、奶疙瘩等。
居住在城市里的塔塔尔族居民,一般一家一户自成庭院,庭院内种植着果树和花草,修有小道、走廊,环境清幽,布置成宜人憩歇的小花园。房屋多用土坯、砖块、木材、石块等材料修建。牧区的塔塔尔族适应游牧生活,都住毡房,其形式及结构与哈萨克族基本相同。
六、文学艺术
塔塔尔族的民间文学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诗歌、歌谣、谚语、谜语等。神话有《图腾神话》《龙的神话》《狼的神话》《豹的神话》《阿勒甫保尔加神话》等;传说有《保加尔汗国的传说》《喀山汗国的传说》,以及有关英雄的传说《阿里普巴什》《阿勒帕米》《叶德盖》等。口头文学中的诗体歌谣也很丰富,《穆罕穆德伊本》《喀山被攻占》《苏尤母比卡》《艾里沙赫》《可汗的女儿》是其代表作。19世纪,塔塔尔族出现了很多文学家、诗人,如阿布都加帕尔·卡尼达里、夏米斯丁·苏皮·阿拉亚里·艾合买提乌勒、艾力·楚克力、阿克毛拉·穆罕默德亚里、亚库普·伊米旱亚尼等。19世纪末20世纪初,涌现了很多现代文学的代表人物,如阿布都拉·托凯、马吉德·哈甫里、阿利木江·伊布拉依莫夫、法提赫·艾米尔江等。1925年,在塔城出版发行了《我们的声音报》(塔塔尔文)和《新疆杂志》,其中刊登了不少文艺作品。
塔塔尔族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创造出许多脍炙人口的劳动歌曲,其中反映畜牧业生产的牧歌与表现农耕开垦生活的田间歌谣最富有代表性,如《收割之歌》《打草歌》《闪闪发光》《镰刀姑娘》等。也有对飞禽走兽、花鸟鱼虫以及家畜家禽投以异乎寻常的热情,如《蝴蝶》《鸽子》《鹅的翅膀》等。有对年轻人青春美丽与朋友间纯洁友谊的热情讴歌,如《青春》《英俊的小伙》《思念》《黎明》等;对老人博学多才、高贵品德的称赞,如《老人歌》等。在节庆和婚礼唱的《巴拉米斯肯》等。历史上,塔塔尔族盛行各种皮鼓及吹奏乐器,他们用大自然赐予的原料,如草茎、树叶、木杆、兽骨和各种金属管制作吹奏乐器,其代表有至今仍流行于民间的“库拉依”和“库比孜”。
塔塔尔族舞蹈兼收并蓄了各兄弟民族舞蹈的特点,又具有自己的风格,动作灵巧,活泼多变,男子腿部动作多,女子手部和腰部动作多,有独舞、集体舞等。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塔塔尔人在乌鲁木齐、伊犁、塔城等地自发组建了文艺团体,先后将《巴什玛格》《可爱的人》《哈丽亚巴努》《打短工的艾合买提》等塔塔尔话剧搬上了舞台。
(编辑时有改动)
参考资料:
1.丹珠昂奔主编:《走近中国少数民族丛书—回族》,辽宁民族出版社,2014年
2.杨圣敏主编:《中国民族志》,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