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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斡尔族婚丧习俗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编辑整理:宋祺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浏览量:

  达斡尔族历来实行一夫一妻制。恪守的基本婚姻制度是哈拉内部禁止通婚。不同哈拉人近亲间的婚姻,只允许同辈间成婚。姑表亲间允许姑母之子娶舅父之女,如果舅父之子娶姑母之女,则被认为是血脉倒流,不利于下一代健康,为习俗所不允许。新中国成立前达斡尔族男女婚事由父母包办,由此产生指腹为婚、娃娃婚、童养媳婚、娶女婿婚和成年婚等婚俗类型。也有一些开明者会听取子女的意见或观察其意愿。达斡尔人的订婚是以言为凭,磕头为据,双方均不反悔。但如果发现姑娘作风不正,并有实据,男方可通知女方退婚。订婚后要过彩礼,意思是“过礼为信”彩礼一般有活猪、煺毛猪,数量为7~9口。马一匹,称“硕勒布如”,即带缰绳的马,用意是把两家亲戚连起来。奶牛一头,叫“绰斯”,意思是回报母亲养育女儿的乳汁。酒数坛、糕点若干,都是用来招待女方家族的亲人。礼品都系上象征喜庆的红布条。结婚日期由男方选定,结婚吉日多为偶数。达斡尔族男女结婚的婚龄则喜欢选择奇数,如17,19,21或23等。男女相加为偶数,认为这是吉利的。新中国成立后,婚姻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达斡尔族的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婚姻自主。

  达斡尔族的丧葬习俗非常有特点。过去每个莫昆都有莫昆公共墓地,叫“莫昆夸然”。后来,由于人口的增加,各哈拉和莫昆间杂居,莫昆内有了家族的墓地。墓地的安排有一定的规矩,山坡高处埋先辈,往下世代相接,平辈者兄左弟右,夫妇相并,夫左妇右。达斡尔族主要实行土葬。萨满死后要根据其意愿实行风葬或火葬,孕妇死后实行火葬,死于天花的儿童实行风葬,其余一般正常死亡者都实行土葬。火葬的方法是把死者尸体焚烧之后,将其骨灰放入骨灰盒埋葬。风葬的方法是用4根木杆搭起架子,将尸体用桦树皮或席子包好放置其上,若干年后,再将所剩遗骨收集起来,在死者生前自己选择的地方埋葬。达斡尔族人死后要举行葬礼,达斡尔语称为“雅斯伊西克贝”。要择黄道吉日举行葬礼。本莫昆成员、娘亲和姻亲都要前来参加并带来献祭品、现金或烧的纸。举行葬礼要以牛、马为牺牲。杀马时,死者长子跪于马前并往马蹄上洒酒,然后杀掉。用马肉招待亲友,叫做“吃告灵饭”。在死者去世一周年、二周年和三周年忌日和春节,都要举行祭奠仪式,上坟添土烧纸。用金银箔纸叠成金银元宝,装入纸袋,上写死者生前的住址及姓名,在坟头焚烧。达斡尔族人认为,三年以后死者的灵魂就离开族众和故土远去,一切祭奠活动到此结束。

参考资料:齐勤,《中国达斡尔族》,宁夏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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