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巴族传统居住习俗是与珞巴族氏族制度和家长制家庭结构相联系的,并与珞巴族的宗教信仰密切相关。当前,随着珞巴族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其居住习俗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珞巴族的先民为了躲避风雨、抵御寒冷、躲避野兽袭击,曾“穴处巢居”。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对付野兽的方法越来越多,穴处巢居慢慢显示出其局限性。为了便于生产、生活,出现了简易的地居式住宅,如苏龙部落的“纠塔”和崩尼部落的“阿博”。这种竹木构造、易于拆卸的住所虽然简陋,但是适合珞巴族人居无定所的采集和狩猎生活,因此得以长期存在。
珞巴族传统村寨 刘军供图
珞巴族传统的住宅建筑结构形式有两类:一类是适应整个家庭居住或作为公房的一字型长屋,另一类是供个体小家庭居住的独立房。农业的发展使得定居成为必要,另外氏族制度的盛行也需要有共同的固定的居所以满足氏族社会里的各种集体活动,村落一般以氏族或支系聚居,因此有了公房。公房分为男子住所和女子住所,名称各异。例如,给未婚男子居住的公房称为“邦戈”,供未婚女子居住的公房叫“雅盛”。就建筑结构来说,“邦戈”和“雅盛”属于干栏式建筑,建造水平及实用性都超出了“纠塔”“阿博”。
幸福的珞巴族一家人 祁继先供图
随着氏族制的解体,女子的社会地位逐渐下降,男子看重女子的贞操,因此公房因不合时宜而慢慢消失,由长房取代。“长房”崩尼语为“南塔”,与邦戈的区别在于其内部有隔墙,在每个居室里设有火塘,有的一个家族住在一座长房内,形成一个大家庭。珞巴族大家庭形成的原因一般是一夫多妻或奴隶较多,妻子最多的有十多个,多妻的主要原因是富有的男子可以随意买卖女子或者是转房。这种家庭的居住形式主要有各妻子不分居和不分居两种,在丈夫的主持下共同生产生活。就珞巴族家庭形态的总体来看,仍以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为主,因此存在长屋的同时,每个部落都建有供一夫一妻的个体家庭居住的独立小房,或为干栏式,或为地居式。
20世纪60年代以后,生活在西藏地区的珞巴族,从氏族社会直接步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由此带来的深刻的社会变革,导致了家长制家庭的解体,珞巴族传统的长屋等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因而这种典型的珞巴族传统社会居住形式在今天的珞巴族社会中已然不复存在。如今的珞巴族人居住的一般都是以个体家庭为单位的独立的栋房。
西藏林芝米林县嘎拉沟珞巴族移民村民居 老铁供图
参考资料:
格桑、王蔷编著《中华民族全书·中国珞巴族》,宁夏人民出版社,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