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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哲族生产风俗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作者:谷文双 2017年11月22日 阅读量:

  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三江流域是赫哲族人民世世代代生活的家乡,这里不仅是关东三宝——人参、貂皮、鹿茸角的著名产地,也是“棒打獐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这一民间谚语所描述的富庶之地,蕴藏着极为丰富的渔猎资源。在三江平原上,江河密布,湖泊荡漾,水产资源种类繁多,盛产大马哈鱼、鳇鱼、鲟鱼、鲤鱼、鲇鱼、白鱼、怀头鱼、赶条鱼、狗鱼以及有“三花五罗”之称的鳌花、鳊花、鲫花、哲罗、发罗、雅罗、胡罗、同罗等多种鱼类资源。在一望无垠的林海雪原和崇山峻岭中,栖息着各种珍禽走兽。鸟禽有丹顶鹤、海冬青、天鹅、鹭鸶、鹌鹑、飞龙、野鸡以及大雁等;野兽有紫貂、水獭、猞猁、狐狸、灰鼠等细毛兽和东北虎、熊罴、野猪、獾子、貉子、獐子、梅花鹿、马鹿、狍子、狼和豹等大型野兽。长期以来,这些名目繁多的天然物产为赫哲族人民提供了丰富的衣食之源,渔猎生产一直是赫哲族经济中的主要生产部门,在历史上曾有“夏捕鱼做粮,冬捕貂易货以为生计”之说。

  渔业经济是赫哲族经济生活中一项历史悠久的生产部门。在长期的渔业生产实践中,赫哲族人民积累了丰富的渔业生产经验,先后创造并引进了种类繁多的渔业生产工具和捕捞方法,这不仅标志着赫哲族生产力水平的逐渐提高,同时也为赫哲族渔民根据鱼类的活动规律和特点而采取适宜的捕捞工具和方法以提高产量创造了有利条件。总的来看,赫哲族的捕鱼工具大体上可分为网、钩、叉、船四类;其捕鱼方法主要有网捕、叉鱼、钩捕、挡梁子四种。

  赫哲族的网具有拉网、蒙根网、扒网、旋网、铃铛网、挂网、圆锥网、抬网等。用大的网具捕鱼,例如大拉网、蒙根网,一网可以得鱼数千斤至数万斤不等。钩具主要有鳇鱼钩、快钩、底钩等。近年以来,随着渔业资源的减少,钩具在生产中已不再使用。

  在历史上,赫哲族渔民曾以精于叉鱼而著称。其叉鱼技术十分熟练,可谓叉不虚发、百无一失。赫哲族的鱼叉多为扁平面三股叉,中间一股长齿有4个倒钩,两侧叉齿各有3个倒钩。过去,赫哲人在叉捕百斤以上的大鱼时,都要使用脱柄鱼叉。脱柄鱼叉叉头套在木柄的顶端,不用安装得很牢固,用一根长长的绳索,系住叉头和叉柄。渔民在使用脱柄鱼叉时,连柄带叉投入水中,鱼中叉后负伤而逃,叉柄与叉头分离,木柄漂浮于水面,渔民尾随追赶,等到鱼精疲力竭之时将鱼拖出。连柄鱼叉仅限于叉小鱼时使用,用于叉大鱼则有船翻人亡的危险。

  挡梁子这种捕鱼方法兴起于清朝末年。梁子是用撑杆、箔条、帘子等物制成的一种捕鱼工具。在江水水势即将回落时,用梁子将鱼阻拦在水汊湖泊内,待江水回落后再去捕鱼。一般来说,阴历五六月份挡梁子,水停以后即可取鱼;如果是伏天或秋天挡梁子,只能等到冬天才能取鱼。由于挡梁子用的木桩、箔条、帘子等物品分别采用榆木、椴木树桩或树皮纤维加工制作而成,可以就地取材。因此,这是一种成本低廉而又节省工时的捕鱼方法。

  新中国成立以后,赫哲族的渔业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明显的提高。1980年春,国家拨出资金帮助八岔、街津曰、四排等地的赫哲族购买了小马力柴油机,更新了捕鱼船和网具,实现了捕鱼船只的动力机械化。在现代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赫哲族渔民努力探索新的渔业生产出路,终于突破了单一的自然型渔业生产的局限,大力开展以人工养殖业、水产品加工和储藏业为代表的现代商品经济活动。街津口乡先后建成了储藏和加工水产品的冷库和罐头加工厂,对渔业资源进行深加工,然后再投入市场,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八岔乡储藏水产品的冷库也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四排乡开展了以种稻养鱼为主要目标的综合性农田水利开发建设。到1990年底,四排乡共建成了14个养鱼池,用于养殖种鱼和商品鱼。

  狩猎是赫哲族传统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狩猎生产同渔业生产一样,也是古代赫哲族赖以维持生存的一项主要生产活动。狩猎产品除用于日常消费外,还可以出售和交换粮食、布匹和铁器等商品。赫哲族的狩猎生产工具,经历了从原始的棍棒、石器到弓箭的发明和使用,从铁器的应用一直到使用近现代枪械的发展历程。其狩猎工具种类繁多,性能齐全,不仅有扎枪、弓箭、伏弩、翻板、累刀、闸、窟窿箭、捕貂网、夹子等一系列传统的狩猎工具,而且还有从内地和国外输入的火绳枪、别拉弹克枪、洋炮、连珠枪及毛瑟枪等,从而使赫哲族的狩猎生产力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赫哲族人家无论贫富,每户都饲养着“音达”(猎狗),少者一两只,多者达数只或几十只不等。在狩猎生产中,猎狗可以帮助主人认路、寻踪、嗅洞及追捕野兽,既是猎人捕兽的良好助手和护身卫士,又是拉“拖日乞”(雪橇)的得力畜力。“莫林”(马)是赫哲族猎人在狩猎生产中骑乘、追逐野兽、运输狩猎装备和猎获品的畜力,尤其是在猎获鹿茸时马的作用更大。

  过去,赫哲族猎人一般是遇到什么野兽便猎取什么野兽,无论是虎、豹、熊、野猪、獐子、狍子、鹿、狼等大型野兽,还是紫貂、狐狸、水獭、獾子、鼬鼠、灰鼠等细毛兽和野鸡、海冬青等飞禽,都是赫哲族猎人捕获的对象。赫哲族猎人在长期的狩猎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们不仅对各种野兽的习性和特点了如指掌,而且对各种狩猎工具运用自如,得心应手。赫哲族猎人的狩猎方法更是多种多样,例如犬捕法、网捕法、套捕法等,他们通常根据各种野兽的特殊习性和狩猎场所的特点灵活地采用各种狩猎方法以捕获更多的猎物。

  20世纪60年代,随着狩猎资源的锐减和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措施的实施,赫哲族已将劳动力转向渔业和农业部门。

  赫哲族的采集业具有悠久的历史。过去,妇女和儿童长期从事野生植物的采集,作为食物的补充。特别是在渔猎生产的淡季,采集的野菜、野果还可以当饭吃,用来弥补渔猎生产之不足。因此,赫哲族的采集业作为渔猎经济的重要补充而长期存在,直到清末、民国时期才逐渐被园田种植和大田耕作所取代。

  赫哲族十分熟知各种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和食用价值,他们不仅可以在夏秋两季里采集到种类繁多的野生植物来满足其日常生活的需要,即使在大雪封山的日子里,他们也能采集到绿色植物冬青当食物。赫哲族采集的野生植物种类繁多,仅日常食用的就有数十种之多。可以食用的野生植物主要分作野菜、野果、菌蘑三大类。野菜类有柳蒿芽、山白菜、蕨菜、灰菜、野辣椒、黄花菜、江葱、旱葱、野韭菜、野芹菜、小根菜等;野果类有稠李子、樱桃、山丁子、山里红、山葡萄、都柿、山梨、榛子、橡子和草莓果等;菌蘑类有木耳、猴头蘑、花脸蘑菇、黄蘑菇和榛蘑。除此之外,赫哲人还采集人参等药材和兰花草、迎春花、楂条以及山丁子树皮等作为燃料。

  农业是赫哲族经济生活中出现较晚的生产活动。清末至民国时期,赫哲族在汉族的影响下开始从事园田种植和开荒种地。当时,园田种植的作物以蔬菜为主,主要有豆角、白菜、葱、蒜、菠菜、大头菜和烟叶等。赫哲族在大田里种植的作物主要有玉米、大豆、土豆、谷子等,耕作技术粗放,播种前很少施肥,田问管理也很薄弱,一般是铲、镗一两遍即等收割。大多数赫哲族只是在从事渔猎生产的同时兼营农业,他们仅靠农业提供部分口粮、蔬菜和牲畜饲料,完全靠农业生产为生的人还是极少数。即使是那些有较多土地的人也仍然以渔猎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农业收入在他们的全部收人中所占的比重仍然很低。

  新中国成立以后,赫哲族地区的耕地面积大幅度增长,农田耕作技术也有所提高,双轮双铧犁、对步犁、打稻机等农机具和小麦、水稻、小豆等作物也先后传人当地,从而进一步促进了赫哲族农业经济的发展。

参考资料:

    1、《民族问题五种丛书》,黑龙江省编辑组,赫哲族社会历史调查,黑龙江朝鲜   民族出版社,1987.

  2、凌纯声: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南京1934

  3、《赫哲族简史》编写组,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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