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丧葬习俗,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是回族聚居区,还是回汉杂居区,总起来看,大致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实行土葬
回族实行土葬,传说是根据伊斯兰教关于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旦,是由泥土造成,无常后仍归于泥土中,有“入土为安”之说。并且亡在哪里就埋在哪里。其实,土葬是少数民族和一部分汉族当中普遍实行的一种葬法,其类型有好几种。回族的土葬法跟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土葬有着本质的区别(除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回族的土葬不用棺椁,由来已久,且至今还保持着。清咸丰时回族宗教学者蓝熙所著《天方正学》说:“清真殡葬,不需棺椁,以身归土,因其清净也。”《陈江雁沟里丁氏族谱•感纪旧闻》记载,回族丧葬是“殡不以木”。现在回族人无常(无常即忌讳“去世”说法)后,仍不用棺椁,只是用木板或木匣等来安放尸体,葬后再拿回木板或木匣。
回族忌火葬的习俗至今也未改变,包括一些有一定文化水准的人员在内,他们习惯土葬,忌火葬。回族为什么忌火葬呢?据了解,回族当中有这样的传说,说火刑是安拉使用的,只有安拉掌握这个权力,一般人不能用。还说,火刑是罪人无常后所受之刑。另外还说,伊斯兰教处理无常的人不用火刑。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影响,逐步形成了忌火葬的习俗。
二、主张速葬
回族的丧葬根据伊斯兰教“三日必葬”的规定,一般是早上无常,下午埋;晚上无常,次日早上埋,不能超过三天。也有个别特殊情况在第四天埋的。清初回族著名宗教学者刘智在《天方典礼择要解•丧葬篇》说:“按圣教,翌日必葬。盖谓尸以人土为安,不得久停。”泉州回族《丁氏族谱祖教说》在反映明朝嘉靖年间丁家丧葬习俗时说,这里的回族习俗多年来一直是“葬不过三日”。后来由于受汉族文化的影响,有的“葬逾时矣”。现在回族地区人无常后,仍在三天内归土安葬,即使是发生意外事故而故者,查清原因后,先埋人后等待处理,避免停尸过长、腐烂等不卫生做法。
三、从俭节约
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葬必从俭”的影响,在处理丧事上,主张薄葬,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回族当中有着一句俗语:“死后铺金盖银,不如生前厚养孝顺。”讲究生前竭尽全力抚养行孝,反对过后大操大办。所以,现在回族人办丧事,一是不用棺,只用三十六尺白布缠身。有的阿訇带头从俭办丧事。如甘肃省平凉县的马连云阿訇生前有遗嘱,无常后不请客,不收钱,他的克番(尸衣)都是用平时戴过的戴斯塔(缠头布)缝制而成的。回族这种从俭习俗,不仅现在这样,过去也是比较注意的。如泉州回族《丁氏家谱》说,回族亡者“殓不重衣”,这就明确肯定了回族无常后不穿戴各种衣服等。二是不设灵位,不搞繁文缛节,禁止送花圈幛联,待葬期间不宴请,出殡仪式简单、安静,一般不动用车辆,不雇用吹鼓手吹吹打打,也不讲究任何排场。埋葬不用殉葬物,不搞什么纸车纸马等纸火。送葬中禁止摆设任何祭品,不举行任何祭奠。据《陈江雁沟里丁氏族谱•感纪旧闻》记载,回族葬俗“封若马鬣而浅裹以木棉,祀不设主,祭不列器”。由此可见,回族在处理丧事中早就注意节俭了,这种风气是值得大力提倡的。
四、一律平等
回族在处理丧事上,无论是地位较高的掌权者,有一定影响和威望的阿訇学者,还是普普通通的一般教民、鳏寡孤独无人照料的人,不管是长寿的百岁老人,还是十几岁的少儿,毫无贫富贵贱、大小之区分,一律平等。都是在阿訇的引导下,用水冲洗后,白布缠身,举行殡礼,最后将尸体抬往公墓安葬。
另外,回族不管是聚居区,还是与汉族杂居区,都有自己留好的坟地。决不允许非穆斯林埋葬,也不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坟地去埋。在回族聚居区,有的为了就近方便,还根据地域、家族等情况,分几个坟地。回族人不信风水,只要干燥、平稳的地方就可作坟地。凡是回族人都可以埋在一起,各占一穴地,反对多占地盘。
回族丧葬中的有些仪式和活动,是回族对亡人表示怀念或纪念的一种形式,并非伊斯兰教所规定,也不是必须遵守的圣行。如七日、月头、百日、周年等宗教活动,虽然都举行宗教仪式,也都有所托词,但主要表现了亡人亲属代亡人赎过,祈求安拉饶恕亡人生前过失的善良愿望,是回族在长期的纪念亡人过程中形成的风俗习惯。
新时期以来,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得到贯彻落实,许多地方建起了专门的殡葬服务处,如“南京回族殡葬服务所”、长春市“回族殡葬服务馆”、兰州市回族殡葬服务馆等,这些殡葬服务机构,深受广大回族人民称道。
参考资料:
1.李树江、王正伟《回族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85
2.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