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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生育习俗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作者:吴雅芝 2017年09月11日 阅读量:

  鄂伦春族在定居以前,由于缺乏科学的生理卫生知识,对女性的一些生理现象不解,认为妇女经期和分娩时不洁净,妇女月经来潮的时候,不允许铺狍皮褥子,否则认为会导致男人枪法不准;不许吃动物的心脏和头肉,否则认为子弹会失去穿透力,因为动物的心脏和头肉是供神用的等等诸多禁忌,尤其是不能在原来居住的“斜仁柱”中分娩,否则认为会触犯神灵而给全家带来灾难,因为那里供奉着祖先神。“俄伦春妇临产,夫为搭棚寮数里外,送妇居之。既生儿弥月乃迎归。”(《黑龙江外记》,卷六)所谓棚寮就是小型“斜仁柱”,鄂伦春语称为“雅塔柱”(产房)或“恩克那力柱哈汗”(有摇篮的小房子)。婴儿出生后要同母亲在这个狭窄、简陋的小“斜仁柱”里住满一个月,期间产妇的生活由家中其他女性照顾,产妇的丈夫通常不进入产房。有些地区更为严格,即便家中没有其他女性,产妇的丈夫也不能进入产房,而是把饭煮好以后装在桦皮桶里用木杆挑着递进产房,产房内的一切事物则只能由产妇自己料理了。孩子满月这天,要用“阿查”烟将母子周身熏过表示驱魔除秽,母亲才可以抱着孩子搬回原来的住房中,然后要举行祭祀祖先神仪式,向祖先神像敬酒献肉,感谢祖先保佑家族添口进丁,向祖先神通报孩子的名字、性别、出生时辰,并祈祷神灵保佑孩子健康成长。还要向火神祷告,让火神认识这个刚刚来到世上的孩子。满月之时亲朋好友带着酒肉和可以为孩子缝制衣服的柔软狍皮或布匹,纷纷前来祝贺。各种仪式结束后,要摘下挂在产房中的助产神像,送走助产神。还有立即拆除“雅塔柱”,以免魔秽藏在其中危害家人。

鄂伦春族传统养育习俗桦皮画   刘军拍摄

  孩子出生后一般先用通用的爱称,如“诺诺”“妞妞”,都是“宝贝儿”的意思。男孩还可以称“坦布”,意如汉语“宝贝儿子”,女孩称“乌娜吉汗”,意思是“可爱的小姑娘”。孩子稍大些,由爷爷、父母或请一位见多识广、德高望重的老者为其起正式的名字。鄂伦春人起名字比较随意,可以根据其相貌特征或性格特点起,如“匡诺汗”(皮肤黑)、“改那”(顽皮)。也可以用某种动物或物品命名,如“沙吉彦”(喜鹊)、“书何欠”(斧子),这种名字一般是起名者出门第一眼看到什么就让孩子叫什么。还可以起表示某种愿望的名字,如“骄劳布库”(像石头一样结实)、“霍查布”(富裕)。还有一种名字没有任何含义,只是觉得发音好听,如“晓吉彦”“娃英克”。不管起什么名字都不冠姓,在鄂伦春人看来,名和姓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姓属于氏族,名字才是自己的。族谱中记录的名字都不冠姓,平时称呼也只叫名字,不连带姓氏。氏族制度消亡以后,一个“乌力邻”同时混居几个氏族的人,为了便于区别和管理,开始在名前冠姓,此后开始出现汉语名字,如吴永寿、关福来、莫东生等。

  摇篮是鄂伦春族的传统育婴工具(如图,吴雅芝供图)。游猎时期居无定所,骑马游动的时候母亲把摇篮背在背上,孩子饿了,只需把摇篮转到胸前就可以喂奶,不必下马。有人在摇篮头顶部位挂三个束红腰带的黑布小人,作为孩子的护身符,据说能保佑孩子健康成长。也有人在摇篮头部两侧挂木刻的小老鼠和小鸟,预示孩子像小老鼠一样伶俐机智,像小鸟一样展翅飞翔。

参考资料:赵复兴著《鄂伦春族游猎文化》,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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